田登为郡守的文言文翻译及原文_田登为郡守

1、译文田登担任一个郡的太守,因他人触犯他的名字而愤怒,触犯的人必定受到鞭打,于是整个郡的百姓都把“灯”叫做“火”。


(资料图片)

2、正碰上元宵节放花灯,官吏在集市上张贴告示,说:“本郡依照惯例放火三天。

3、”所以谚语说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

4、”来源于此。

5、注释①笞(chī):鞭打,用竹板抽打。

6、   ②州:此指郡。

7、   ③值:遇到,碰上。

8、   ④上元:旧历正月十五为元宵节。

9、   ⑤揭榜:张贴告示。

10、   ⑥云:说。

11、   ⑦作:担任;做。

12、   ⑧于:介词,在。

13、   ⑨本此:源于此。

14、   10 作:担任、做译文田登是一郡的太守,以别人说到他的名字而愤怒,违者必定受到苔刑,于是举州百姓都称“灯”叫“火”。

15、正值元宵节张挂彩灯,官吏在市集上张榜,说:"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天。

16、”所以有人说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

17、”就是说这个。

18、田登是一郡的太守,以别人说到他的名字而愤怒,违者必定受到苔刑,于是举州百姓都称“灯”叫“火”。

19、正值元宵节张挂彩灯,官吏在市集上张榜,说:"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天。

20、”所以有人说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

21、”就是说这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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